重要通知 · 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人社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应急管理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第56号令
2026年5月10日,人社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应急管理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第56号令,公布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,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里程碑意义: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,彻底改变以往"超龄即劳务、维权无依据"的局面,对企业用工合规、超龄人员就业保障均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一、新规管谁?哪些人受保护
适用范围
•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受单位管理、从事有报酬劳动的人员
• 已提前退休后被单位招用的人员
• 单位:境内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等所有用工主体
弹性延迟退休期间、仍按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,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等常规规定。
必备条款: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工时休假、报酬、社保、劳动保护、职业危害防护 报酬标准:≥当地最低工资,按月货币发放,不得拖欠、克扣、用实物替代 • 按身体状况安排岗位与强度 • 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二、核心权益:超龄劳动者"四大保障"
重要提示:口头约定无效,发生争议以书面协议为准
加班限制:一般不安排加班;确需加班按《劳动法》执行,依法支付加班费
休息休假:法定节假日、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
• 不得安排危害身心健康、危险作业
• 单位必须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培训
• 因工受伤/患职业病:可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享受工伤待遇
风险警示:未参保:全部工伤费用由单位承担,风险极大三、社保衔接:养老金、医保不受影响
养老保险
• 已领养老金:继续领取,与工资互不影响
• 未领待遇:可个人续缴;协商一致单位可代缴,个人部分代扣代缴
• 已享退休医保:待遇不变
• 未享退休医保:可个人续缴;协商一致单位可代缴,个人部分代扣代缴
四、争议解决:报酬、工伤、休假可仲裁
争议处理路径:
• 劳动仲裁: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、工伤保障争议
• 民事诉讼:其他争议可向法院提起
• 工会支持:工会依法支持维权、监督单位履约
五、中友律师合规提示(企业必看)
企业合规五项必做
7月1日前完成整改:超龄用工一律补签书面协议
全员参保工伤保险:这是最大法律风险点
岗位与工时合规:不安排高危、严控加班
报酬发放留痕:按月转账、保留凭证
安全培训建档:避免事故与处罚
• 要求签书面协议、参保工伤
•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、按月发放
• 拒绝危险岗位、违法加班
• 受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,保留证据
中友说法:本次新规以"事实用工"为保护基础,不再简单以年龄一刀切排除保障,真正实现"同工同权、应保尽保",既回应老龄化就业需求,也为企业划定清晰合规边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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